林一人,1900年出生于琼东县一区(今琼海县塔洋镇)簪马村的一个农民家庭。1920年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杨善集结婚,1921年生女杨琼玉。
林一人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村妇女,个性泼辣倔强,她虽然已经是个有孩子的妈妈了,但连个名字也没有,村间邻里管她叫簪马嫂。1922年5月,杨善集为寻求革命真理,告别妻、女与父母,先后到广州、苏联的莫斯科读书,参加革命活动。1925年8月留苏毕业回国,组织分配到广州从事青年工作。杨善集离家一去数年没有返里。林一人以为丈夫有异心,且自己还没有儿子,家中,村间也有一些人对此私下议论。1926年春的一天,她一气之下,要把家中的神龛上的香炉拿下摔碎,以此胁迫家翁杨维颐赴穗叫回杨善集。维颐老人在媳妇此举的刺激下,启程赴穗,决心叫回儿子,以缓和家庭之矛盾。维颐老人赴穗后,亲眼看到儿子为革命日夜奔忙的真实情景,加上杨善集的耐心启发说服,他不但没有说服儿子归来,反而被儿子说服,支持革命,支持儿子,并接受了回乡宣传革命和说服媳妇的任务。
1926年夏,杨善集受中共广东区委派遣返琼指导建党工作时,把妻子按到府城女子职业学校读书,并为她起了“林一人”这个名字。杨善集对她说:“这个名字好记易写,意思是要你做真正的一个人,与男人平等的一个人,为妇女谋求解放的一个人。”林一人听了杨善集的解释深受感动,从此,她便在丈夫的帮助下,一边努力学习文化,一边接受革命思想教育,积极参加革命活动。并在同年参加了中国共产党。自此,林一人从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逐步成长为一个坚强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
1926年8月,杨善集因工作需要奉命返穗。
1927年春,林一人接受组织的分配回到家乡琼东县从事妇女工作。她经常和琼崖妇女解放协会委员冯爱媛等到琼东县城、嘉积市、福田墟等地城乡宣传妇女解放运动,建立妇女组织,发动妇女参加革命斗争。她常以“妇女要解放,就要革命,就要组织妇女协会,只有组织起来,才有力量,才能解放自己”的道理教育妇女。她深入实际,开展工作,经常挨家串户帮助妇女破除封建迷信,冲破家庭束缚,剪辫子,放裹脚,争平等,积极参加革命活动。她的工作深受妇女的赞扬。
1927年4月22日琼崖事变后,林一人在琼东县六区一带农村继续开展革命活动。6月,杨善集再次奉命于危难之际返琼指导工作。林一人得以和丈夫团聚。7月,她被选为琼东县妇女解放协会主任。9月23日,杨善集等领导全琼武装总暴动,不幸在椰子寨战斗中英勇牺牲。林一人为此悲痛万分,但她并不因此而退却,而是化悲痛为力量,继续杨善集未竟的革命事业,奋斗在琼崖革命的前沿。她在琼东、乐会两县的农村发展了大批妇女共产党员,为琼崖的妇女解放运动,为创建琼崖的农村革命根据地做出了显蓍的成绩。11月,中共琼崖特委第一次扩大会议后,她被选为琼崖妇女解放协会委员。1928年4月、11月,她先后两次以琼崖妇女党员代表的身份参加中共广东省委扩大会议,并且都当选为中共广东省委委员。12月11日,中共广东省委给中共中央的报告(普字第七号)——广东死难革命先烈遗下儿女可送去欧洲教养者的名单中列报了林一人及女儿,后因形势变化而未能成行。
1928年冬,由于蔡廷锴部队的“围剿”,琼崖革命出现第一次低潮。1929年春,林一人被敌捕入琼东县城国民党监狱。她在狱中坚贞不屈,与敌斗智,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不久党组织派员营救她出狱。出狱后,在白色恐怖的恶劣环境中她无所畏俱,化名潜伏在琼东县第一区她娘家一带的农村,继续开展妇女工作。
1931年夏,正当琼崖革命再次出现高潮的时候,一天,林一人带领两位青年妇女出发到琼东县第五区(今琼海县长坡镇牛角管区)的龙胆村组织妇女运动工作时,被叛徒出卖,敌人派一批团丁来围捕她,她为了掩护同行的2名青年妇女脱险,只身与敌搏斗而壮烈牺牲,时年31岁。
资料来源:海南史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