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母亲告密的李爱莲

李爱莲(1911年-1927年),女,湖南湘潭人。1926年湖南湘潭工人运动兴起后,她秘密参加了靴鞋业的工会活动。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党的宣传工作。“马日事变”后。她几经周折,潜回湘潭,被其母亲叫来团丁将她逮捕杀害。

李爱莲1912年生于湘潭一户鞋铺人家。12岁时,她被家人包办了婚姻。后自己做决定解除了婚约。
1926年,秘密参加了由党领导的湘潭靴鞋业工会,积极参加革命活动,同时学习和践行妇女解放理论。
1927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积极从事党的宣传工作。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受中共湘潭县委派遣,带领一支宣传队,奔赴株洲开展反帝反蒋宣传活动。

1927年马日事变后,在家中不幸被捕。敌人威逼利诱不成将其残忍杀害于湘潭十三总洋码头。牺牲时年仅16岁。

扛起解放大旗

李爱莲在革命工作中学习和践行妇女解放理论。当被家人逼婚时,她索性直接到男方家去退婚,而当她看到围观者越来越多时,干脆跳上桌子向他们宣传妇女解放的道理。在那旧社会的层层黑暗下,她剪短发、入学堂,不断冲破封建的束缚,以一位花季少女的年龄,扛起了湘潭妇女解放的大旗。

坚贞不屈 英勇牺牲

李爱莲被捕后,敌人以为李爱莲尚且年幼,容易打开缺口,便以几个叛徒的自首行为和所谓出路来引诱她。没想到李爱莲严词拒绝说:“有无耻的叛徒,也有不怕死的好汉。我李爱莲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敌人严刑逼供,李爱莲只有一句话:“要杀就杀,要砍就砍,休想我说出一个字来!”

被李爱莲退婚那户人家,想劝李爱莲回心转意,带着钱来赎她。但李爱莲却说:“我已经拒绝了你家的婚姻,在我临死之前仍然拒绝。”敌人甚至还当着她的面杀了靴鞋工会委员长,企图吓唬她,问她投不投降?李爱莲宁死不屈,愤怒高呼:“共产党是杀不绝的!革命成功万岁!”

1927年6月6日,16岁的李爱莲壮烈牺牲。李爱莲用年轻的生命扛起了妇女解放的大旗,用短暂的青春谱写了璀璨的革命诗篇,我们将永远怀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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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家中反目的烈士不少,但被亲妈告密出卖的应该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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