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女英雄——郑翠云

郑翠云,1914年生。湖北长阳人。土家族。1927年她13岁时就受其父亲的影响,为革命者送信、放哨。1929年入党,被吸收为县妇女协会委员,并负责下坪乡的妇女工作。她走村串户,向广大妇女宣传革命道理,宣传男女平等思想,反对襄足等封建陋习,组织妇女学唱革命歌曲。

1930年,被选为下坪乡妇协主任,组织洗衣队为红军和游击队员洗衣服、做军鞋,动员妇女送丈夫、兄弟参加革命队伍,还鼓励妇女参军。

1930年至1931年,国民党军阀几次派重兵“围剿”湘鄂西革命根据地,同时,地方上的反动武装-一团练也向当地共产党人及革命群众举起了屠刀。面对白色恐怖,许多革命志士没有屈服,他们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壮烈的歌。当年担任长阳县下坪乡妇女协会主任的郑翠云,就是这样的一位杰出代表。

1931年农历五月初五,是民间传统的“端午节”。跟着县妇协主任熊学杰与郑大琪所在的游击队转战一个月的下坪乡妇协主任郑翠云,于五月初四回家探望母亲。她虽提防敌人发现,待天色已黑后才敲门,但母亲手里孱弱的油灯照见了郑翠云的身影,所以还是被一个变节分子发现了。

五月初五清晨,正当郑翠云和她母亲关着门准备弄点好吃的带到游击队时,团防头子陈廷元亲自带着一伙团练,包围了郑的家。这伙团匪雷鸣般地敲击着郑家大门,郑母劝女儿躲起来,郑翠云知道如果藏起来,这伙团匪就会翻箱倒柜地抄家,还会连累母亲受苦。她毅然地去开了门。团匪们一涌而上,不由分说地就要把郑翠云带走,郑翠云大喝一声:

“你们想干什么?为什么随便抓人?”

陈廷元冷笑着说:“漂亮的姑娘,你还装什么糊涂,为什么,你心里清楚。别罗嗦了,把她带走。”

-个17岁的姑娘即便使出全身节数,也难敌过这众多的团匪男子。团匪们推开了扑上来的郑母,扭着郑翠云就走,郑翠云转过头来喊道:“妈,我走了,您要保重身体!”郑母眼见女儿被抓走,只觉得天昏地转,一头栽到了门边。

陈廷元把郑翠云抓去后,对团匪们说:“今天端午节,你们帮我找来了最好的节日礼物,先把她关起来,待吃饭后来处理。”

陈廷元酒醉饭饱后开始了对郑的审讯。

“郑翠云,你不要装糊涂,你爹郑大琪曾是赤卫队大队长,后来参加了共产党的游击队,是他主持分了我们的田,杀了我们的兄弟,现在外面来的共产党和红军都跑了,你老子也不知藏到了什么地方。这里又是我们的天下了。你也是一个小小的妇女主任,罪过大小你自己知道,你是一个聪明的姑娘,年纪轻轻,谁不想过快活日子呢!今天只要你答应我两件事,过去的一切可以一笔勾销,一是给我填房当小,我就保你全家平安,并让你过一生的舒服日子,二是叫你老子把人带回来,跟我们一起干,我保这一方无事。”

郑翠云,你别瞧她年纪才17岁,她13岁时(即1927年)就开始受到革命影响,1929年开始从事妇女工作,几年来风风雨雨的磨练已使她成长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了,懂得了许多革命道理,认清了当地团防的反动本质,决心为革命奉献一切,当她被陈廷元的团防抓获时,她就明白应该怎样迎接命运。所以,她听了陈廷元的一番话后,轻蔑地说:“陈廷元,我虽然年轻,但也不致于不识好歹,在你手里,已经有多少无辜百姓遭到毒手,今天你还装出一副仁慈的模样,想哄骗我出卖我亲爹和革命群众,你休想!至于我,我对于自己做过的事一点也不后悔,要我与狗并活,我宁死刀下!”

陈廷元气得直叫,他恶狠狠地瞪着郑翠云:“好啊!看来要给你点厉害才行。”

“把她吊起来,给我狠狠地打,看她答不答应。”

郑翠云忍着疼痛,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你到底答不答应?”陈廷元吼道。

“呸”一口唾沫喷到了陈廷元身上。陈廷元恼羞成怒,停了停,蹬步上前,一把撕开了郑的衣服,17岁的少女啊,哪堪忍受这般羞辱!郑闭上眼,眼泪涮涮地流了出来。

陈廷元看着,得意地说:“姑娘,要是你答应了我的条件,我今天就可以保全你这漂亮的身子,你的性命及你全家,要是不答应……我就先要了你这对乳房,然后嘛,就送你上西天。”

郑强忍羞痛,骂道:“陈廷元,你真是比狗还不如!”

陈廷元没有达到目的,终于下了毒手。他命令团匪割掉郑的乳头。团匪刀落之时,两股殷红的鲜血从郑的胸部流了出来。郑忍着剧痛和羞辱,紧闭双眼,断断续续地骂道:

“你们这帮畜生,今天欠下人民的血债,将来是要用血来还的。”

陈廷元命令团练砍下郑翠云的头颅,并把头悬挂在大树枝上示众。郑翠云死后仍然睁大着双眼,似在向人们诉说着反动派的罪恶,激励幸存的革命者及后来人继续与反动派斗争。

当地的群众,听说郑翠云遇难后,无不掩面哭泣,追怀她的音容笑貌,回味她那动听悦耳、催人奋进的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