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淑群英勇就义

曾淑群四川新津县人,在校读书时,积极参加进步学生运动,当地进步青年以及曾淑群的哥哥、姐姐时常在曾家聚会,抨击时政,阅读革命书刊,进行爱国抗日宣传活动。
十七岁的曾淑群和姐姐曾方群首先发起组织新津县妇女协会,曾方群当选为会长,曾淑群被推选为常务理事。她不惧讥讽,经常组织群众集会、演讲、游行、街头宣传演出,宣传爱国民主思想。表现得勇敢、泼辣。简易师范毕业前,淑群到成都参加会考,名列全班之冠。毕业后,她到本县花园场串头铺小学当音乐教员。 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后。曾淑群踊跃投入抗日救亡运动。她在给姐姐的信中写道:“国难当头,匹夫有责。虽身为女儿,当仿效木兰,驱虏复国。纵流血牺牲,亦在所不惜,” 翌年7月,曾淑群毅然远离家乡和亲人,奔赴革命圣地延安,到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抗大毕业后,被分配到延安织布厂任文化教员,1940年初与第二兵站医院政委丁钱辉结婚。不久,调该医院任文化教员。7月初,党组织决定派丁钱辉带领八路军卫生学校第十三期毕业生杨成荣.黄琳仁、黄冠雄、周信文、叶德润(均为长征干部)和一位女同志苏玉清(叶的妻子)到皖北新四军第四师工作。曾淑群闻讯,坚决要求和丈夫一起奔赴抗日战场。获组织批准后,她逐化名“程历”。

曾淑群等八名干部(六男二女)与派往山东工作的高士理等四名政工干部,共十二人由延安出发,经西安到达洛阳后,由于敌情严重,弃车步行三四天,抵临汝县。由于情况变化,高士理等四人奉命返回延安;苏玉清因临产滞留途中(后被杀害)。

曾淑群等七人持原先以部明徽名字开 的护照继续前进。七月十二日,抵达皖北太和县原墙集。当到旅店投宿时,由于伪保长告密,被国民党民团扣押,抄去公函、通行证等物,押解到国民党太和县政府警备队拘留所。当夜即拷打折磨,秘密审讯。新四军四师师长彭雪枫闻讯后,立即派人前去交涉营救。国民党太和县长武怀德严令封锁消息,矢口否认。为了掩盖罪行,七月十九日,安徽省主席李品仙竟杀人灭口,电令太和县“急速将被押八路军秘密处死”。当日深夜,太和县长亲率军警,将曾淑群等七同志分三批提出,五花大绑,押到通向亮县的公路旁边。年仅二十二岁、已怀孕数月的曾淑群,切齿痛骂敌人:“我不死在抗日战场,而死于你们这些国贼之手,心不甘、目不瞑!二十年后,又是我一个堂堂正正的共产党员!”她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华民族万岁:”等口号,凛然就义。

曾淑群等七同志被惨杀后,遗体先是就地草草掩埋。为了毁尸灭迹,半个月后,敌人又将已经腐烂的遗体挖出,抛入沙河之中。“太和惨案”后。八月一日,毛泽东亲自为新四军第四师颁晓报所发社论做了评示;八月六日,党中央机关报《新中华报》在头版刊登了朱德、彭德怀给国民党军副总长白崇禧的电报,“要求立即制裁暴行,以利团结和抗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