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娥 ,一名吴娥,1911出生于河林乡河田村贫苦农民家庭。 4岁时,因家贫给惠城南门姨母做养女。
民国14年(1925)林娥刚15岁,姨母要他与一年纪不相称的男人订婚,她坚决反对,并借口往河田割菠萝而离开了姨母。林娥回到自己家乡河田以后,因父早丧,家境贫困,生活十分艰难,便往泗竹埔村(林娥生父原籍泗竹埔村,后到河田过继)帮堂兄干活。这时正当大南山革命运动蓬勃发展,红军四十七团活动于大南山区泗竹埔等地,她伯父当上了村苏维埃执委,几个堂兄弟都加入赤卫队,林娥受到革命运动的影响和教育,于民国18年(1929)冬,在堂兄林吉华的支持下,参加了红军。
入伍后,编入红军四十七团政治部宣传队(简称政宣队),开始是队员,以后当队长。在红军队伍里,不仅积极学习政治,热情参加革命宣传,又练得一手好武艺。她两手开 ,弹无虚发,不但勇敢善战,且能随机应变对付敌人。在一次与敌人相遇时,她掩护队员撤退,不幸身中两 ,被队员抢救回来。
民国20年(1931) 伤初愈,便到盐岭参加宣传活动,被叛徒告密,敌军包围了村子。林娥急忙带队员进入岭后石洞,却被敌人发觉,把石洞紧紧围困9天。烧柴薰洞,企图迫她们出降。但在林娥的带领下,在洞内十分隐蔽的角落里,终于找到一条通往山巅的石缝,她们从那里钻出来,才得以脱险。
民国21年(1932年)随队伍离开大南山,活动于惠来西区,并化装深入平原地带开展工作。一次在坑仔村附近与敌人遭遇,林娥独自掩护队员撤退,把追捕的敌人打得落花流水。眼看战友们已经脱险,她才拔步飞跑,在跳越田垅时不幸被薯藤绊了一跤,致被敌俘虏。
民国21年(1932年)深秋,林娥与一批红军青年战士被押赴惠来县城刑场。沿途她带头高唱革命歌曲,高呼“共产党万岁”、“红军万岁”等口号,殉难时,年仅2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