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春又名李逢春、黄春子,1902年出生于湖北五峰县一个穷苦农民家庭。
1928年,中共鄂西特委派罗正品到蒿坪发展地下党组织,在罗的影响下,她懂得了穷人为什么受剥削、受压迫的道理,走上了革命道路,并将自己的名字改为“逢春”,决心为“穷人的春天”奋斗终身。同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
她利用结拜“十姊妹”的名义,宣传发动和组织妇女群众,是五峰县从事妇女工作的优秀党员之一。
1930年5月,任蒿坪区妇女协会主席。任职期间,她积极抓好妇女工作,并多次为红军、游击队侦探敌情,曾参加大小战斗20余次,深入虎穴侦探敌情10余次,被人们誉为“独胆女杰”。同年夏,她任红军独立师二营党代表。
9月初,红军独立师决定利用适当的时机狠狠打击渔洋关的守敌,她主动要求担负侦察敌情的任务。她凭着睿智虎勇,摸敌哨,抓“舌头”,四进敌巢,终于探明敌情。
5日凌晨,独立师和游击队共600余人,突然向渔洋关守敌发起了进攻。在战斗中,她带领二营一部英勇地打击敌人,并营救出被捕的副营长高长林等人,缴获了一大批枪支弹药。
1931年春,任中共蒿坪区委委员、蒿坪区苏维埃政府审判长,蒿坪区妇女主席。她经常带领妇女协会会员为红军站岗放哨、洗衣服、做军鞋、备干粮。红军伤员缺医少药,她就带领姐妹们上山采药,亲自配方熬药,为红军伤员调治,使伤员们很快重返前线。
同年夏,长阳、五峰等地团防在国民党正规军的配合下,对苏区实行全面“围剿”。6月7日,蒿坪区游击大队在求雨包受挫,我部被敌冲散。
6月12日,李凤春不幸被捕。团防头子郭德安喜出望外,用尽引诱、恫吓、严刑拷打等各种手段,逼迫她交出党组织名单。她至死不屈。
敌人气急败坏,将她绑在马上,押至渔洋关游街,强迫她喊:“当共产党就象李凤春的下场一样。”哪知她高呼:“红军万岁!”、“共产党万岁!”、“苏维埃万岁!”敌人惊慌失措,慌忙将其押回蒿坪。同年7月1日,被杀害于史家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