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怀贞1919年出生于平山县霍宾台北庄村贫苦农民家庭。
卢怀贞1939年参加革命工作,1940年入党,曾任区武委会妇女大队长,区妇救会主任等职位。
1940年之后,敌人频繁对我抗日根据地进行疯狂“扫荡”,扩大敌占区、游击区,对游击区附近的村庄进行搜索,寻找游击对,捕捉抗日干部,有一次敌人包围了北庄村,在外参加抗日工作,回家探亲的卢怀贞化装后及时逃走。
敌人因抓不到她,残暴地杀害了她的父亲和哥哥,只有母亲一人幸免遇难。敌人的暴行更增强了卢怀贞的抗日决心。她掩埋了父亲和哥哥的遗体,化悲痛为力量,擦干眼泪,怀着极大的仇恨,又投入了新的斗争。
1944年12月,卢怀贞因工作突出,被上级从平山县调到井陉县任妇救会主任。井陉县领导机关住米汤崖,该地四面环山,山高路陡,周边地区对敌斗争环境残酷。卢怀贞为了抗战胜利和妇女的解放,不辞辛劳,日夜奔波。
1945年“三八”节前夕,卢怀贞到五专署所在地平山县开完会,与其他同志穿过敌人的封锁沟和炮楼,到井陉库隆村工作市,突遇敌人进村,在转移中不幸腿上中弹。她为保护同志和群众转移,甘愿牺牲自己,毅然只身留下拖住恶狼般扑来的鬼子。
卢怀贞被敌人围捕后,面对狰狞的审问,她毫无畏惧,后来干脆只字不答。敌人大怒,伸出凶狠的魔爪,揪下她一撮头发,一块块皮肉,鲜血染红了遍身衣服。她与敌人奋力拼搏,被残暴的群敌扔下悬崖,又补打两抢。党的好女儿卢怀贞,就这样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就义时年仅27岁。
日军走后,井陉县当即在库隆村召开干部群众大会,极其悲痛地追悼卢怀贞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