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烈 陈林玉

陈林玉 1895年 出生于江西龙南 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幼时被卖到定南县小艾村当童养媳。
1935年夏,中共信南工作团游击队分队来到其家时,陈林玉主动帮助游击队煮饭、做鞋、缝补衣服,后加入游击队,担任小艾联络站交通员,积极为游击队收集、传递情报,采购、运送粮食等物资,并组织群众以种种借口抵制国民党政府的移民并村计划,多次掩护游击队员脱离险境。
1936年11月,将敌人到小艾村进剿的情报及时通知游击队,游击队将计就计对敌进行伏击,交火后游击队又迅速撤出战斗,令敌自相残杀,伤亡惨重。
为了报复,敌人抓走了八名当地群众后,陈林玉又亲入虎穴,探望被捕群众。因被人告密而遭逮捕。敌人软硬兼施,逼其招供。她要求敌人先释放8名群众,待群众全部被放后,任敌严刑拷打,均回答“不知道”。
11月21日,敌人将陈林玉绑赴小艾村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