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烈 陈泗英

陈泗英 1909出生于今罗定市罗城街道北区。父亲行医,母亲以种桑养蚕为业。1924年起,陈泗英先后进入罗定县女子高等小学校、省立第八中学(罗定中学)就读。在中学读书期间,受共产党的教育培养,先后加入县新学生社、学联会及共青团等组织。

1926年,罗定的学生运动兴起,陈泅英积极参加反帝反封建的示威游行,到街头、戏院、码头等地演讲、演戏和宣传革命道理。不久,担任县学联委员。她经常约请同学到家中聚会,共同学习孙中山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动员他们投身革命。同时,经常到夜校辅导工农群众学文化,向他们宣传革命道理。

1927年4月,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陈泅英离开罗定到广州,进入一间刺绣学校补习,继续从事革命活动。不久与先期到广州读书的原罗定县学联领导人陈孚同取得联系,组成4人团小组,在共青团广州总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同年12月,广州起义前夕,陈泗英所在的团小组,负责在中央公园至越华路、广大路、广卫路和惠爱路一带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连干3个通宵,甚至把标语贴到省政府门前橱窗上。12月11日,起义战斗打响。陈泗英等人即赶到设在明星戏院的共青团总部报到。总部分配他们到仍在进行战斗的东山区贴标语,发传单。当日,她参与了捉拿杀害共产党员的祸首、省司法厅长沈藻修活动,并将其处决。随后又到中央公园至惠爱西路一带担任巡逻警戒。

广州起义失败后,陈泗英赴香港寻找组织。12月底,受省团委派遣回罗定,在八中复学,改名陈佩琳。

1928年3月,中共罗定县根据省委部署发动四一四罗城暴动。陈泗英和陈琼英负责在县城开展宣传和发动群众工作,散发和张贴标语传单。4月,陈泅英受中共罗定县委派遣,只身赴香港向省汇报罗城暴动的准备情况,之后,立即返回罗定向县委汇报。这次暴动由于事前泄密而失败,大批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被捕。4月14日晚,陈泗英与陈琼英等从学校回家,双双被捕。入狱后,敌人对她严刑拷打,迫其招供,被她严词拒绝。4月23日遭到杀害,年仅1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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