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红色印记丨贺琼:严守党纪 坚贞不屈

来源:怀化日报 作者:杨智伟

走进会同县城南郊的粟裕公园,这里树木茂密,碑亭相映,在半山腰上,有一座庄严肃穆的纪念亭,这里就是贺琼烈士纪念亭。

贺琼,女,1914 年出生于会同县。父早逝,与母及侄子贺俊奎同堂生活,家颇富裕。

贺琼性格刚毅,有胆魄,爱好诗文。1930 年,入会同县立第二小学(设洪江)读高小,毕业后考入长沙明宪女子中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怀着满腔爱国热情,参加湖南学生“抗日救国会”。在此期间,曾去自治女校听中共地下党负责人作报告,逐步懂得救国救民道理。是年冬,贺琼回乡,其母以“女大当嫁”为由,要她与幼年订婚的三州大户唐光复完婚,她执意不从,后迫于家庭和社会压力,勉强答应,结婚仅几天,便离家出走,投身抗日救亡运动。

1938 年初,贺琼参加民训队,与陈兴等来洪江,任民众训练员,负责妇女工作。工作期间,跑遍大街小巷,向群众宣传抗日救国道理。在她的发动与组织下,洪江女界联合会、女子工读团、妇女识字班的支前运动蓬勃开展,募捐衣物、药品,加工制作上千件棉衣、背心、布鞋、布袜,支援抗日将士,慰问伤病员和救济流亡同胞。在工作中,她结识了洪江地下党负责人江仁杰,并参加江仁杰组织的“读书会”。同年7 月,民训队离开洪江,她留下继续从事抗日救亡工作。组织进步青年成立吼声歌咏队,教唱抗日歌曲,并利用早晚和节假日上街宣传演唱。

1938 年11 月,贺琼在洪江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上介绍她以会同县第二小学体育教员为公开身份,在地下党主编的《洪江晚报》任撰稿员和记者。曾用曼石、卞石、金樱、京林等笔名,为报纸撰写短小精悍的短评、杂文、诗歌、散文,抨击时弊,还卖掉金手镯、金项链以助报社解决经费困难。是年底,《洪江晚报》被反动当局查封,部分党员转移,贺琼再次去长沙,参加湖南女兵团,奔赴江、浙抗日前线,从事抗日宣传、救护工作。1939 年底,从前线回到洪江,继续开展抗日救亡活动。次年4 月,国民党宪兵十团强行解散女子耕读团,迫害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白色恐怖笼罩山城。6 月,贺琼回到老家王家坪,说服母亲与侄儿贺俊奎分家,以便卖产筹款,资助洪江地下党员转移。贺俊奎竟以“女子无继承权”为由,横加拒绝,贺琼据理上告无效。此时,江仁杰以“木火”署名,从外地拍来电报,要贺琼速汇4000 元至四川新华书店,不幸电报落到贺俊奎手中。他又在贺琼卧室翻得共产党文件、书信、照片等物,如获至宝,即向国民党当局告密。7 月2 日夜,贺琼在会同县城长沙饭店被捕。狱中,任反动当局严刑逼供,她严守党纪,坚贞不屈。面对国民党中统十三区调查室主任向利权、县党部书记长明泽荣等人的软硬兼施,贺琼大义凛然,惟恨壮志未酬,身先殉国,并书绝命诗以见志:“辛苦遭遇事未成,悲民悲国不悲身;此心愿为山河碎,一片丹心共月明。”

1940 年12 月中旬的一个深夜,国民党会同当局借口“转移”,将贺琼从狱中押至县城东门外藕塘坳,在挖好的深坑边,以活埋相威胁,要她认罪,交出同党。贺琼昂首挺立,视死如归,痛斥敌人的罪恶行径。敌人见阴谋完全破产,遂将她推入坑内活埋。贺琼奋力高呼:“共产党万岁!”“打倒国民党反动派!”壮烈牺牲。年仅26 岁。(本报记者 杨智伟 通讯员 林其君 郑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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