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英:人民的好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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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凤英,1901年出生于连城县新泉乡岭下村,幼时由于家庭贫困,父母无力抚养,被卖给良福村一家善良人家为童养媳。婆家也是贫穷人家,公公婆婆对她还算爱护关心,小小年纪的凤英把家里的事情打理得井井有条,挑柴、拔猪草、洗碗……样样事情从不偷懒。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陈凤英在贫困、劳累中茁壮成长起来,担起了家庭的主要责任。

1929年,朱、毛红军入闽,在连城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打土豪分田地的农民革命斗争。良福村是受影响较大的村庄,当时青壮年几乎都去参加了赤卫队,没有参加赤卫队的妇女大多参加了妇女会。这时,陈凤英耐心做好公公婆婆的思想工作,和许多妇女一样加入了妇女会,在妇女会的领导下努力开展革命工作,筹措大米蔬菜,动员妇女做草鞋,把粮食、草鞋源源不断送到部队,为红军送信、当向导等等,全力支援工农红军。在这些革命工作中她表现得非常出色。

引导陈凤英走上革命道路的是她的丈夫杨如新。杨如新是村中进步青年,红军来了后,他不但自己立即参加了赤卫队,还做好父母亲工作,让凤英也一块参加革命斗争。后来杨如新调莒溪梅村头苏维埃政府任文书,尽管公务繁忙,仍经常抽出时间教她识字,给她讲革命道理,并不时交给她任务,要她从梅村头到新泉之间往返送信送情报。新泉到梅村头百多里路,她硬是一个人冒着生命危险,往返在崇山峻岭、人烟稀少的羊肠小道间。1931年冬,杨如新在梅村头被土匪头子周焕文杀害,陈凤英强忍悲痛,继承丈夫遗志,忘我地投入革命工作中去。

1932年秋,陈凤英被选为良福村妇女主任,她没日没夜地做好姐妹们的工作。她办起了妇女夜校,宣传革命道理;她发动妇女学犁田、耙田,努力发展农业生产,支援前线。在革命风暴中,她练就了勇敢和胆识,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组织能力。不久,她调任中共儒畲区委任宣传委员。

儒畲区是当时的模范区,支前、扩红、发展生产样样工作走在前,多次上红榜。陈凤英到儒畲区后,担子更重,工作更繁忙了,她经常深入各村,去走家串户向群众宣传革命道理,宣传婚姻自由,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反对封建迷信,动员妇女参加革命,为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而斗争。她把《连城县苏维埃政府妇女问题草案》中的“妇女要求纲领”二十一条,编写成许多简单明了的宣传标语到处散发和张贴,使广大妇女都能熟记。由于她工作耐心细致,对群众更是关怀备至,儒畲区广大青少年都把她当作自己的姐妹和知心人,深受群众的爱戴和好评。

三年游击战争时期,陈凤英随儒畲区游击队转入到连城与上杭交界区活动。1935年春,游击队转回莒溪山区,在一次遇敌作战中,陈风英不幸被捕,被带回莒溪民团局,受尽折磨凌辱,但她坚定从容,视死如归,匪徒们使尽各种下流卑鄙的酷刑,把她的四肢用铁钉钉在门板上,脱光衣服示众,最后刽子手又把她的两个乳房用铁线穿过,牵着游街,最后,残忍地将她剖腹残杀。

为了革命事业,陈凤英献出了宝贵的青春,时年34岁。她不愧是坚强的战士,人民的好儿女。

(陈淑如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