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娥 1905年出生于 江西永新 14岁毕业于视田小学,后受聘于该校任教。1926年,参加革命,192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不久,任团支部书记。同年,转为中共党员。1928年5月,与视田乡农民协会、工会领导人共同发动群众、建立红色政权,开展土地革命。11月,任中共澧田区委妇女部部长兼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1930年秋,任中共永新县委妇女部部长。1932年3月,任中共湘赣省委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兼妇女部部长。8月,当选为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11月,当选为中共湘赣省第二届执行委员。1933年4月,任省委常委兼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6月,又兼任土地部部长。 1933年11月因遭受省委副书记刘士杰(后叛变)诬陷,含冤而死。。